这段比较关注艾滋病,所以头条推文也挺多,发现艾滋病人享有隐私权,所以,婚检发现艾滋病,原则上是不能告诉配偶的。看了这信息,总感觉哪儿不对劲,连艾滋病都不告诉配偶,那婚检的意义在哪?有两个很奇葩的例子,分享给大家。一例是女方被迫婚检,被查出艾滋病,医生告诉了男孩,结果,女孩被退婚,女孩大怒,以侵犯隐私权为由,把医生告上法庭,奇葩的是,医生被停职。另一例是女孩查出艾滋病,医生按照规定上报,没有告诉男生,结果,男生被传染,扬言要宰了那个医生,自然,医生也被停职。所以,艾滋病到底要不要告诉对方,让婚检医生左右为难,针对此事,浙江,广东,广西,云南,新疆等地纷纷出台地方条例,允许假如婚检查出艾滋病,医生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告诉配偶,也就是说,配偶拥有知情权。此文一出,全国拍手称快,这也算是全国抗艾的第一步,而生命权大于隐私权,也算实至名归。婚检结果确实应该告诉对方,包括艾滋病,婚检是为了双方的健康,你藏着掖着,算咋回事啊。并且,流产史也应该告诉对方,毕竟它可能影响日后的生育。大家觉得这样合理不?
盛达优配官网-股票大盘-开户配资平台-配资平台靠谱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